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于2015年11月23日10時至2015年11月24日10時止(延時除外)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 拍賣標的:
溫州市龍灣區狀元東片6組團2#樓204室房地產(建筑面積74.42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10.1平方米),拍賣標的位于第二層,用途:住宅,土地性質:國有出讓。房產證登記時間:2001年9月7日,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2070年9月11日。
瑕疵說明:
房屋按現狀交付,不包括家具、電器等室內物品。
起拍價:58萬元,保證金:6萬元,增價幅度:5000元
二、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詢,有意者請與本院聯系,統一定于2015年11月20日下午3:00時安排看樣。
看樣聯系電話(請提前聯系): 點擊查看聯系方式 江律師。
三、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2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
四、拍賣方式: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不到保留價不成交。
五、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本院不承擔本標的瑕疵保證。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六、標的物轉讓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各方按照稅法規定各自承擔房產過戶產生的稅費,可能存在的水、電、物業管理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
七、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15年11月20日前與本院聯系。
八、與本標的物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九、拍賣競價前淘寶系統將凍結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拍賣余款在2015年12月14日前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戶名: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款專戶,開戶銀行:交行信河支行,賬號:3335 0600 00120150 10505)。
建議來法院財務大廳刷卡繳納拍賣余款,請不要通過支付寶直接付余款。案號:(2014)浙溫執民字第290號。
憑付款憑證及相關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溫州市市府路512號)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于簽訂確認書后90日內領取執行裁定書,辦理拍賣標的物交付手續。
十、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網上充值銀行。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布的拍賣須知。
聯系地址:浙江省溫州市市府路512號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6日